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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恒通佳苑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学习活动

作者: 时间:2025-10-14 点击数:

为弘扬民族精神,进一步强化爱国主义与法治教育,深入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对于国旗、祖国以及社会主义的热爱之情,2025年10月13日下午,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恒通佳苑幼儿园全体教师认真研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本次学习率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予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是为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国家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依据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法规。教师们知悉了《国旗法》的具体条款,涵盖在何时、何地应当升挂国旗,在何种情形下应当下半旗致哀,以及应以何种态度对待国旗等内容。

随后,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学习活动,使教师们更加明晰了国歌的地位、奏唱国歌的场合、形式和礼仪等方面的规定。

最后,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进行了阐释。通过学习,教师们进一步认识到,国徽是代表国家的徽章,国旗是国家的标志性旗帜,国歌是展现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代表着国家形象,凝聚着国家的历史、文化和意识形态,是国家和民族精神与价值的传承载体。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徽,规范严肃地奏唱国歌,维护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尊严。


 

主办单位: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