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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恒通佳苑幼儿园开展法治学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4-25上)

作者: 时间:2024-11-14 点击数:

为增强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对教师职业、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与要求,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依法律己,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为幼儿创设健康、和谐、文明的育人环境。2024年11月13日,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恒通佳苑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前教育法》学习。

本次学习围绕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共85条内容展开,重点学习了学前儿童、教职工、保育教育、法律责任等部分。学习中强调,作为新时代的幼儿教师,要把“学懂弄通悟透做实”学前教育法纳入教师必修课程,坚持“有法必依”“依法执教”。强调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要以立法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理解立法内容,守住师德底线,并将其融入保育教育工作中,确保每一项保教活动都符合法律规定。

此次学习,加深了教职工对《学前教育法》的理解与认识,明确了在学前教育中肩负的责任与使命。全体教职工将坚定理想,秉持教育情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夯实基础。幼儿园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法律培训和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贡献力量。


 

主办单位: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