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恒通佳苑幼儿园开展法治学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3-24下)

作者: 时间:2024-06-04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明确教师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让老师们在法律规范内开展好教育教学活动,2024年6月3日,太仓市镇洋幼教中心恒通佳苑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培训活动。

培训中,以核心价值观为切入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重点部分进行逐一解读,对教师应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资格和任用、考核和待遇、培养与培训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提醒全体教师不忘初心,要时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范来鞭策和警示自己,还强调了我们作为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时刻警醒、遵纪守法,坚持“立德树人,不忘初心”的教师本色。

通过此次学习,教师们更加明确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让家长满意,社会认可,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争做师德模范,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主办单位: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