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全体教职工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2023年1月8日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恒通佳苑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治安全学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障公民参与交通活动的正当权利,也规定了公民应当履行的相应义务。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重点条例,如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事故法律责任等,同时牢记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活动,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要意义,我们将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安全出行,并积极发动身边群众学习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将学习和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